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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教育经费

第十节 教育经费




  塔河县教育经费来源有两条途径:其一,属企业办学的单位由塔河林业局支付;其二,属
地方办学的3个乡学校由塔河县财政支付。

  教育经费开支的项目主要有:工资、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文体费、图书费、设备购
置及修理费、房屋修缮费、兼课酬金及其它支出等12项。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每年初,塔河镇
内各校经费由塔河林业局财务科拨入教委帐户,山上各林场及3个乡学校分别由林业局财务科
和县财政局拨入,由主管财务的校长、副校长签批使用。

  塔河林业局中小学的教育经费,1972年是20多万元,中小学生2 502人;1982年是184万,
中小学生15 357人;1992年是873万元,中小学生9 854,1992年与1972年相比,学生增加3.94
倍,经费增加43倍;1992年与1982年相比,学生减少5 503人,经费增加4.75倍。3个乡教育经
费1982年是35.4万元,到1992年底为126万元,是1982年的3.55倍。

   1966—1992年塔河林业局塔河县3个乡教育经费统计表
  表20—10     单位:元


  注:1969年、1970年、1971年无统计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