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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防疫机构

第三章 防疫

第一节 防疫机构




  塔河县1955年以前,仅在黑龙江开库康、依西肯及十八站等地有少量人口,没有防疫机构。
1955—1964年,大兴安岭开发建设几上几下,机构变化频繁,塔河县境内仍没有防疫机构,具
体防疫工作由呼玛县负责。1965年才开始组建防疫站,配防疫人员4名,同当时的塔河林业公
司后勤部合署办公。防疫站没有任何设备,只能发放疫苗。1968年9月人员增加到5人。但由于
“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同年10月份防疫站被撤销。1969年5月,又从干校抽回2人做防疫工作。
1970年7月份重新组建防疫站。防疫站设站长1人,工作人员8人。此后逐渐增添冰箱、恒温箱
和干燥箱等设备。1977年全站人员增加到20人。1992年,全站人员达到36人,其中站长1人,
副站长1人,大中专毕业生22人。防疫站设有站长室、办公室、防疫科、食品科、公共卫生科、
地方病防治科、妇幼保健科、结核科、计划免疫科、检验科,同时又增添了许多化验设备。现
在的防疫站已经成为塔河县的预防保健中心。

  塔河县境内的十八站林业局、大兴安岭机械筑路工程局、加格达奇铁路分局塔河铁路地区
都设有防疫站和防疫分站,负责本企业内部职工家属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