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妇幼保健 塔河县1983年以前没有妇幼保健机构,只有医院的妇科、儿科和各卫生院所对妇幼疾病的
治疗工作。1983年组建了妇幼保健站,配备专业人员5人,1984年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塔河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宗旨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村为重点,城乡兼顾,以
保健为中心,防治结合,努力降低孕产妇、婴儿的死亡率和患病率,做好计划生育指导,提高
全县的妇幼保健水平,为到2000年使所有的妇女和儿童都能享受较好的预防保健服务而努力工
作。
1984年以来,在普及新法接生的基础上对孕产妇实行系统管理,开展围产期保健,为提高
产科质量、减少胎位性难产、防治孕产妇并发症做了大量工作。1987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
内开展婚前检查,婚前检查和婚姻保健技术指导由妇幼保健站负责。当年婚检率达到100%。新
法接生率100%、科学接生率71.2%,婴儿破伤风发病率和孕产妇死亡率为0。孕产妇系统管理覆
盖面58.3%。
1984年起,逐年对县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以预防子宫颈癌为重点的常见妇女病的查治工作,
每年普查率35%,治疗率98.8%。在具有百名以上女职工的单位(如盘古镇、盘古贮木场、瓦拉
干镇、瓦拉干综合林场)建立女工保健室,指导修建女职工浴池淋浴化。1991年全县有育龄妇
女14 385人,对其中4 503人进行了健康检查,有1 909人患有各种不同程度的妇女病,患病率
42.3%,其中滴虫性阴道炎443例、霉菌性阴道炎106例、慢性宫颈炎1 088例、附件炎265例、
生殖器肿瘤7例。对查出的患者全部进行了治疗,治愈率45.1%。塔河县建早孕卡446人,占孕
妇总数的47.19%,产前检查率83.3%,筛出高危孕妇8人,对她们进行了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治疗,
避免和减少了妊娠中毒症和孕产妇死亡的发生。全年活产婴儿945人,其中住院分娩505人,产
后访视率56.5%,产后42天体检率25.1%,产后出血发生率0.64%,子痫发生率0.5%,全年无一
例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孕产妇无一例死亡。1991年婚前检查267对,实行保健保偿制,保
偿率96.25%。
1992年共检查已婚育龄妇女3 975人,检查率27.63%,患各种妇女病1 900人,患病率47.8%,
对患病妇女全部予以治疗。全年活产婴儿918人,新法接生率100%,住院分娩率60.13%。全年
孕产妇建卡793人,占孕妇总数的86.5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56.55%,筛查出高危孕妇38人,
全年没有发生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
为加强优生优育、科学育儿指导,防治儿童多发病、常见病工作,1983年起逐年对全县0
—7岁聚居、散居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出生长发育评价。10年来,由于推行以投“富儿血
糖浆”和“V—D2糖丸”为主的综合防治小儿营养不良性贫血和小儿佝偻病的措施,使小儿营
养不良性贫血的发病率由1984年的61.12%下降到1992年的13.8%;小儿佝偻病的发病率由1984
年的91%下降到1992年的31.1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1.5‰。
1984—1992年塔河县儿童生长发育指标统计表
表21—11 单位:人
注:1985年无资料。
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每年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阳性人员及时调离,
对新入托儿童必须向幼儿园出示健康体检表方可安排入托。对有集体伙食的幼儿园每年春秋两
季做膳食调查,并向该园和卫生主管部门写出膳食调查报告,提出既适应本地地理气候条件,
又适合小儿生长发育,科学、经济、实惠的食谱。
1984年起,开展计划生育指导工作,大力宣传坚持避孕为主,推广综合节育措施。对县内
各计划生育手术单位逐年检查各种手术常规制度的执行情况,手术者必须凭计划生育手术操作
证上岗。配合卫生局对全县计划生育手术人员进行技术考评和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
节育手术质量和节育效果。1984—1992年,塔河县无一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