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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共卫生

第六节 公共卫生




  一、食品卫生

  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后,塔河县组建了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并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由各有关单位参加的食品卫生领导小组,使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走向了法制化轨道。到1992年末,调整充实了卫生监督员和单位食品卫生检查员队伍,形成了
全县食品卫生管理网络化体系。仅1988—1989年两年,就分级监督监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 966
家次,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颁发卫生许可证803户,从业人员健康检查2 799人,发放健康证2 754
本,累计处理违章违法事件185起,销毁变质食品10 405公斤,罚款10 480.30元。

  1990年,为504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百分之百,日常监督2 750家次,从
业人员培训1 238人,销毁变质食品75公斤,罚款2 415.00元,通过监督指导,使饮食业户基
本达到分间操作,磁砖到顶,有冷藏设备,冷饮及饮料加工达到化验合格出厂。

  1991年,全县食品生产经营总户数601家,从业人员1 280人,其中饮食业124户390人,食
品经营业289户485人,食品加工业91户335人,商贩97户97人。1991年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强
化了食品卫生监督频率,年日常监督1 560户,对新建、扩建、改建食品企业实行三级审查审
批制度,全年审查84户,达百分之百。与其它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了对街头食品摊床和农贸市
场的管理,严历打击非法黑加工户,共取缔非法加工香肠、五香干豆腐、豆腐脑4户。1991年
“七·一”水灾后又派专人协助县政府救灾工作组对农贸市场进行为期两周的整顿,使市场的
脏、乱、差得到了治理。全年换发卫生许可证601家,为1 254位从业人员进行了身体健康检查,
对检出的1.67%的患病人员全部调离。培训了1 008名从业人员和8名食品企业检验人员。6月份
利用电视连续播放食品卫生法宣教片一周,7月大水过后印发传单15 000份,对灾后饮食卫生
知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群众不吃过水和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在水灾及以后的时间
内,食品卫生监督员起早贪晚,不顾个人的损失,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严厉打击违法行
为。1991年共处理违法事件265起,没收和销毁变质食品188起33 896公斤,罚款49起、4 830.00
元。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发生。

  1992年,全县食品加工销售企业784户,其中食品经营497户,饮食业149户,食品加工业
138户,比1991年增长了30.45%。从业人员1 573人,比1991年增长了22.89%。1992年的工作重
点是把住食品污染和餐具消毒关,杜绝食物中毒,积极预防肠道传染病。1992年协助国营食品
加工厂和粮食熟食加工厂进行了企业改造,发挥了国营食品加工业的主渠道作用,保障了食品
质量。1992年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卫生行业档案化管理,换发卫生许可证784家,查处各种违反
食品卫生法案件71起,销毁变质食品100公斤,行政处罚51家,罚款1 480.00元,责令停业改
进9家,吊销许可证1家。组织联合大检查3次,抽出3人参加“塔河县中国质量万里行”工作60
余天。完成塔河县、塔河林业局大型会议餐检4次,涉外会议餐检2次。在全县食品卫生企业中
开展了食品卫生达标升级赛,按评比方案和标准评出了食品卫生甲级单位47个,乙级单位73个,
丙级单位30个。

  1987—1992年,十八站林业地区的饮食服务行业从原有的8家发展到192家,从业人员从十
几人增加到315人。为了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局卫生防疫站每月对生产、加工、运输、销
售等环节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条款,
对轻微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态度又不好者,给予警告、罚款和没收产品,令其
停业整顿等处罚。1987—1990年,饮食业受警告处分并限期改进的28户次,停业整顿的5户次,
罚款2 300元,没收产品200公斤;经销业受警告处分并限期改进的53户次,停业整顿的11户次,
罚款500元;食品加工业受警告处分限期改进的27户次,停业整顿的1户,罚款350元。

  二、环境卫生

  塔河县于1989年开始组建环境科,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1992年统计,塔河有
公共场所行业204家,从业人员410人,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8.2%,从业人员体检率、五病调离
率、日常监督率都达到百分之百。

   1979—1984年塔河镇浅层地下水理化细菌指标一览表
  表21—12 单位:毫克/升



  开展饮用水监测管理工作。每年对塔河镇自来水水源水质监测1次,出厂水每半年监测1次,
末梢水每月监测1次,监测率达到百分之百。经检测证实塔河镇自来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饮用
水的卫生标准。1991年水灾期间,分片、分批对塔河镇内居民手压井水进行了细菌总数、大肠
菌群、余氯3项指标进行了监测。1992年夏季,随机在塔河镇内采水样27份、十八站乡2份、依
西肯乡2份,检测后,对大部分达不到卫生标准的手压井水,及时采取了消毒措施。

  三、学校卫生

  1983年,塔河县直属中小学23所,在校生16 747人,由于部分校舍条件较差,采光不合理
等因素,在校生沙眼患病率12.7%,近视患病率为16%,龋齿患病率为36%。1985年对一中和一
小两校学生进行视力复查2 740人,患病538人,患病率19.6%。1988年按省要求对24所学校全
部建立了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对两所学校学生进行健康监测410人,在16所学校中开展健康检
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16 765份。1989年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检查,近视患病率为12.2%,沙
眼患病率9.18%,龋齿患病率为34.O3%。驱虫投药覆盖率77.62%,灭虱覆盖率92.55%。

  80年代初陆续建立16所保健室,配备了专职校医。9年来,县防疫站公共卫生科对16所学
校的卫生工作进行了评价,对两所卫生不合格的学校提出了限期改进的意见。1989年视力检查
7 417人,近视855人,近视率11.53%,矫治184人;驱虫12 600人,排虫率2.19%,龋齿患病率
22.3%;氯化纳含漱率60%以上;沙眼患病率4.95%;灭虱率100%;新生入学体检990人,其中乙
肝表面抗原阳性37人,阳性率3.8%。1992 年底,学生近视患病率下降到7.91%,比1983年下降
了8.09个百分点;沙眼患病率降到2.68%,比1983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龋齿患病率下降到20.66%,
比1983年下降了15.34个百分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下降到3.12%,贫血患病率17.33%。

  十八站林业局防疫站从1987年开始,每年对中小学在校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检出的患
病学生及时采取治疗措施,以保证学生身体健康。1990年检查中小学在校生2 645人,近视151
人,患病率5.7%;沙眼69人,患病率2.6%;龋齿403人,患病率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