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群众体育
第三节 群众体育
1965年建局初期,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很少,而且都是群众自发的,
活动项目也仅限于篮球和长跑。70年代初,随着塔河各项事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大量增加,各种
体育机构的组建及体育专兼职人员的配备,使塔河县的体育工作开始向正规化方向发展,各项
体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起来。80年代,群众性体育活动有了较大发展,运动项目多样
化,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棋类、武术、气功、爬山。参加各项活动
的群众越来越多,全县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2万多人,占全县人口的20%以上。
蓬勃发展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职工群众的体质,促进了运动技术水平的提
高,同时受到了上级的表彰。1984年,塔河县被黑龙江省体委命名为省体育先进县;1989年,
蒙克山林场被林业部评为全国林业系统群体工作先进单位;1991年,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被黑龙
江省体委评为省体育先进乡。
一、职工体育
建局初期,由于没有专门机构负责职工体育,参加活动的职工大都是自发的业余爱好者。
随着林区的发展及人口的增加,参加体育活动的职工也逐年增多,为满足职工业余体育文化生
活的需要,区文教科于1969年配备了专职体育干事,主抓学校体育和职工体育。由于职工体育
有专人抓,加上各单位对职工体育的重视,因此职工体育开展的很活跃,当时塔河职工对篮球
运动很偏爱,篮球这项活动很普及,水平提高也很快。塔河男子篮球队1967—1971年在大兴安
岭地区比赛中连续获得冠军,女子篮球队1970年、1971年也获地区篮球赛冠军。1978年县总工
会配备专职体育干事,使职工体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起来,每年都举办全县规模的篮球、排
球、乒乓球、棋类等单项比赛。1984年塔河县体委成立,1986年举办第一届全县运动会,参加
运动会的除塔河县各乡镇、林场等科级单位外,还邀请了铁路、电厂、筑路工程局3个处级单
位。这届运动会共有60多个代表队,近千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是塔河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
次体育盛会。每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后,体委会同县总工会、县教委、团县委举办环城
长跑比赛,这一比赛已形成传统,长久不辍。
塔河县各乡镇、林场等科级单位,每年都按单位或系统举办一些单项比赛,选拔运动员参
加县级比赛。
二、农民体育
塔河县有十八站、依西肯、开库康3个农业乡,其中十八站是以鄂伦春族为主的民族乡。
依西肯、开库康2个乡都很重视农民体育,经常利用农闲季节组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体
育活动,主要项目有篮球、长跑,其它群众自发项目还有扳杠、双人拔河、摔跤、游泳等。80
年代以来,这两个乡每年都同乡中心校一起举办田径运动会,乡领导和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比赛,
农民参加的项目主要有短跑、长跑、接力、投掷、跳高、跳远、拔河等。这两个乡经常参加体
育锻练的农民占农民总数的18%左右。
十八站鄂伦春族乡是鄂伦春族人民聚居的地方。鄂伦春族人民长期以渔猎为生,为了给后
代传授狩猎捕鱼技能,儿童从7岁开始就跟随父兄学习骑马射击等生产生活本领,因而形成鄂
伦春族特有的传统体育项目。鄂伦春族群众经常开展的体育项目有赛马、赛桦皮船、射击、劲
力、扳棍、摔跤、跳高等。
塔河县政府对鄂伦春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非常重视。1987年,塔河县民委与十八站乡联
合召开首届鄂伦春族“臣得滴任体育竞赛”,一些传统体育项目被挖掘整理出来。1988年、1992
年又分别举行了第二届、第三届“臣得滴任”。详见本志民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