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二十二编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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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境内早在11 000年前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明、清以前,北部边疆各少数民族
人民生活在黑龙江流域港口林海之中。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为保卫边疆领土,自墨尔根到雅克萨共设25个驿站,塔河
境内有十八站到二十三站。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恢复了卡伦制,塔河境内设有开库
康卡、安罗卡、依西肯卡。
1914—1925年,盘古河流域、呼玛河流域、新立屯、开库康、安罗卡、依西肯卡等地有人
口2 713人,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境内人口483户,1 868人。1955—1964年,大兴安岭开发
建设时期,省内外人员进入林区,塔河境内人口增加较快。1965年,国家第三次开发大兴安岭,
塔河林业公司成立,大量人口迁到塔河境内,到1992年末,塔河县总户数29 028户,总人口为
101 691人。
1949年以前,塔河境内基本属于文盲半文盲区,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每万人
中有大学毕业生75人。
1974—1979年,塔河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42‰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8—37‰。1992
年底,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26‰,节育率为90.35%,晚婚率63.11%,独生子女领
证率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