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口第一节 历代人口 据塔河县十八站遗址考古发掘证明,距今11 000年前这里就是中华民族祖先劳动、生息和
繁衍的地方。
公元前十一世纪商、周时期,肃慎人就在黑龙江中下游一带游猎。金、元时期的“林中百
姓”,明朝时期的“北山野人”,清初“索伦部”的各民族始终生活在黑龙江流域茫茫林海之
中。
十七世纪中期开始,清朝对鄂伦春族进行设置管理,1669年(康熙八年),将鄂伦春人编入
“布特哈八旗”,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人归库玛尔路管理。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清政府为抗击沙俄侵略保卫边疆领土,沟通边疆与内地交通,自
墨尔根至雅克萨对岸共设25个驿站,其中塔河境内有十八站到二十三站,计6个驿站,每个驿
站设站长1名,站丁若干。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恢复卡伦制,塔河境内恢复开库康、
安罗、依西肯3个卡伦。每卡设卡官1名,卡副兼书记1名,通事1名,卡目2名,卡兵20名。1910
年(宣统三年),呼玛尔河沿岸有125户,625人,其中:男性531人。1914年,漠河设防局调查
统计,在盘古河一带活动的鄂伦春人共31户,122人。1916年,漠河设防局调查统计,新立屯
有居民6户,有男13人,无女人。开库康,有正户5户,副户11户,人口20人,其中:男17人,
在男人中有壮丁11人。1917年,漠河县公署调查统计,开库康有居民5户,人口20人,其中:
男17人,在男性中有壮丁2人。安罗有居民1户,人口6人,均系男性壮丁。1919年,呼玛县知
事调查统计,依西肯卡有21户。1920年,在塔河境内的正蓝旗二佐有鄂伦春人58户,238人,
其中:学龄儿童男55人,女33人。1923年,在呼玛河流域有35户,123人,其中:男44人。1924
年,呼玛县知事调查统计,依西肯监视所有2户,5人。其中:男性2人。1925年,开库康山里
有鄂伦春人30户,102人。1934年,东北沦陷,边民不堪忍受日伪残酷统治而逃亡,人口数不
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开库康、依西肯等地有少数边民和游猎于茫茫林海中的
鄂伦春族外,没有其他固定居民。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境内人口483户,1 868人。
1955年,第一次开发建设大兴安岭,在大兴安岭东北坡建立了林企机构,从黑龙江省内各地抽
调3757名职工参加林业建设。1958年,国家对大兴安岭进行第二次开发,在呼玛县大固其故
(现属塔河县塔河镇永安街道)建立大兴安岭呼玛林业管理局,年末境内总户数1 017户,总人
口6 910人,其中林业职工家属529户,5 049人。1961年,大兴安岭二次开发下马,富饶林业
局留守职工家属人数4 759 人。1962年,富饶林业局职工继续撤转,年末职工人数3 097人。
1963年末,留守职工家属人数2 066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境内人口为1 305户,
5 638人,其中:塔河林区3 119人。1965年,国家第三次正式开发大兴安岭,塔河林业公司
成立,从牡丹江林管局抽调职工1 909人,年末,境内总户数1 550户,总人口9 129人,其中:
林业职工人数2 670人。1974年,大兴安岭林管局在塔河境内设立十八站林业局,年末,全区
总户数10 992户,总人口65 486人。1981年,国务院批准设立塔河县,年末全县总户数14 286
户,总人口68 229人。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境内人口为14 402户,69 451人。1990
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境内人口为26 080 户,99 997人。1992年,全县总户数29 028户,
总人口101 691人。
1953—1992年塔河县人口统计表
表22—1 单位:户、人
说明:带※年度是全国人口普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