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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74年2月12日,塔河区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区卫生科合署办公,设专职计划生育工
作人员3人,主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发放避孕药具,技术服务和检查指导工作。1975年
10月,塔河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立。1981年8月20日,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与县卫生科分设,
编制增加到5人。全县各乡、镇设1—2名专(兼)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
工作。1983年6月,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和县计划生育药具站成立,
各设1—2人,与县计划生育办合署,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药具发放工作。1984
年8月20日,县委《关于调整塔河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12人
组成。1986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89年4月,塔河县计划生育协会
成立。1992年底,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设正、副科级主任各1人,专职干部6人。全县各企事业单
位设专职计划生育人员共25人,兼职工作人员2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