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宗教
第三节 宗教
塔河县的宗教活动起步较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相继开放一些宗教活动场所。80年
代初,塔河有些群众受外地传教人员的影响,开始信教。到1992年,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
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教信徒和信教者发展到740人。
一、伊斯兰教
塔河县的伊斯兰教以回族群众为主体,1992年末有信教者204名,经常参加活动的有65名。
1984年,根据穆斯林群众的要求,县财政拔款7万元,在呼玛河左岸建200平方米的清真寺,聘
请1名退休的回族工人主持寺务。1992年因防汛的需要,财政局拔款13万元动迁到塔河镇繁荣
街南侧。寺内的取暖费,烧炉工工资,阿訇的工资补差都列入计划,由县财政支付。清真寺每
年大的活动有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镇内的回族群众和外地来塔河经商的穆斯林群众都去参加
活动。
二、基督教
1982年以来,基督教的发展经历了两次高峰期。第一次是1987年“5·6”大火以后,塔河
镇内的70多名信徒分别在塔河镇新华街和永安街组织起2个家庭聚会点;第二次是1991年“7·1”
特大洪水灾害后,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发展到24个,遍布全县各乡镇,信徒发展到370人。各聚
会点每周集中活动2—3次,活动内容主要是读圣经、唱“赞美诗”,祈祷和“忏悔”。参加基
督教活动的人大多数是年迈、体弱的老年人,中青年也占一定的比例。
三、佛教
全县现有佛教信徒166人,每月初一、十五到加格达奇念佛堂参加活动,平时在家拜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