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礼仪习俗
第三节 礼仪习俗
一、婚嫁
塔河县的婚嫁习俗,从农村到城镇兴起一个新事新办,文明简朴的新风尚。
(一)订亲 男女青年一般是自由恋爱,也有经媒人或亲朋好友介绍的,男女青年双方要相
处一段时间,以便沟通感情,彼此相互了解,条件成熟后,男方家长请女方家长和媒人吃饭,
俗称会亲家,定下良辰吉日,双方各自做结婚的准备工作。
(二)婚礼 吉期正典日,男方选定男女宾相,由能说会道的族内长辈或单位负责人领队,
带着4斤肋条猪肉(离娘肉),4斤粉条,4棵大葱,4瓶酒等四合礼,新郎坐红轿车前去迎娶新娘。
女方备好酒菜、糖果招待迎亲队伍。当新郎新娘和迎、送亲队伍回来后,新郎新娘由男女宾相
陪伴,在司仪的主持下举行简单的婚礼仪式,拜父母、拜亲友,新郎新娘对拜,然后入洞房,
同辈小叔子们用事先准备好的五谷杂粮打新娘,整个典礼结束。如男方不准备喜宴,新郎新娘
便给前来贺喜的亲朋好友和娘家送亲的亲友剥喜糖、点喜烟;如备宴,宴请宾客,一对新人逐
一敬酒,以示感谢。宴席结束,客走人稀,小伙子和姑娘们前去闹洞房。
女方家住本地,新郎新娘还要3天回门,路近的当天去当天回来,路远的第二天回来。家
不在当地的,到年节或有机会再回去访亲。
二、丧葬
塔河没有火化场,人死后均土葬,棺木选用兴安落叶松木制作。未婚者死后,用厚木板制
简易棺木,俗称“狗碰”,不刷油漆,放入山中不埋土、不立碑。成年人或老年人在弥留之际,
为其更衣,子女家人都来送终,死后搭一座灵棚,尸体入棺内,停尸3天或5天,出丧一般在凌
晨,家人披麻带孝,孝子扛幡在灵车上,入土后第3天要去圆坟添土,死者死后每七天上坟一
次,称“烧七”,1、2、3周年各上坟1次,称烧周年,3周年要去圆坟添土。
三、生 育
小孩出生后,父亲要买喜糖,分给亲朋好友,称道喜。在满月或百天宴请一次,同时要为
小孩照“百天像”。
四、寿庆
寿庆只限于自家,仪式从简,由小辈买回寿糕寿面,大家欢聚一堂,照张“合家欢”(近
年也有录像的)即毕。
70岁以上大寿比较隆重,寿庆前通知亲朋,告之祝寿日期,前来祝寿的亲朋均带寿字或象
征长寿的吉祥礼品,向寿星拜寿,有躬礼、作揖、行礼等,也有赋诗、作画、对联等方式祝寿。
近年来,也有以卡拉OK方式歌舞祝寿的。然后开寿宴,向长寿老人敬酒庆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