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业 一、土地面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族猎民开垦极少量土地种植蔬菜,由于居
无定所,1、2年后弃之荒废。1953年,十八站地区鄂伦春族猎民定居后,在呼玛河两岸开垦土
地360亩,种植燕麦和蔬菜。1957年耕地面积发展到1 125亩。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十八站
公社鄂伦春族群众大面积开荒,耕地面积逐年扩大,到1965年共开垦土地4 520亩。“文化大
革命”开始后,实行“以农为主”、“以粮为纲”的方针,将开垦土地当做一项政治任务,1966
年开荒1 115亩,1972年全乡耕地面积18 405亩。70年代后期,由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和外地
汉族农民不断迁入,土地开垦面积逐年增加。1981年,十八站公社有耕地23 921亩,1984年恢
复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后,每年有计划地开荒,不断扩大耕地面积。由于耕地集中在呼玛河两岸,
缺乏防洪设施,水土流失严重。1991年塔河县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灾害,耕地破坏严重,
1992年,可耕地面积只剩15 000亩。
十八站鄂伦春族乡粮豆薯播种面积产量统计表
表23—4 单位:市亩、吨
注:1968、1991年度因水灾绝产。二、农作物
1953年,十八站鄂伦春族试种燕麦和蔬菜,1955年开始种小麦,1958年,小麦、燕麦播种
面积2 625亩,总产63吨。1965年—1969年试种糜子,单产最高达23公斤。1972年种植小麦13 650
亩,总产544.1吨,燕麦2 700亩,总产133吨。
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粮、豆、薯全面发展。1987年试种大豆,播种面积
不断增加,到1992年种植面积达3 700亩。亩产63.5公斤,总产量达235吨。同时种植小面积云
豆、谷子等。
经济作物以个人田园种植线麻、黄烟、黑豆、油菜等,产量低、效益不高,有的已被逐渐
淘汰。
秋季蔬菜主要有大头菜、白菜、土豆、罗卜、卜留克等。
夏季蔬菜主要有旱黄瓜、角瓜、倭瓜、韭菜、芹菜、香菜、生菜、大葱、胡罗卜、豆角、
苤蓝等。80年代逐渐推广应用温室育苗地膜覆盖和大棚栽培技术后,黄瓜、西红柿、青椒、尖
椒、茄子也已开始种植和栽培。
三、农业技术
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耕地春种秋收,每年一茬。1958年以后实行秋翻秋耙,春播耕种,提高
地温,保护墒情。大田作物一般不施肥。6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施少量的化肥。80年代以后,
化肥、农药已广泛使用。
1983年,全乡推广应用小麦、大豆化学药剂除草技术、化肥深施技术、根际联合固氮菌技
术、药剂拌种技术和增产菌。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使小麦单产由1981年的45公斤,提高到1992
年的80公斤。经济作物和蔬菜种植推广应用地膜覆盖和保护地栽培技术,春夏蔬菜和秋菜品种
齐全,达到自给有余。
1987年,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进行高寒地区保护地(地膜覆盖加小拱棚)西瓜
栽培试验,获得成功,1989年十八站乡创业村大面积推广栽培的西瓜获得丰收。此项成果荣获
塔河县科技进步三等奖。
四、农业机械
鄂伦春族的农作物耕种,沿袭汉族的传统耕作方法。1965年全乡有54型拖拉机1台和机引
播种机1台。1972年,全乡有拖拉机6台、联合收割机4台、机引播种机7台和五铧犁、重耙、轻
耙等农机具。1982年全乡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到1992年,全乡有拖拉机14台、联合收割机
12台、机引播种机12台、重耙10台、轻耙12台、五铧犁12套、胶轮拖拉机1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