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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生产习俗

第三章 民情习俗

第一节 生产习俗




  鄂伦春族定居以前,一年四季从事猎业、渔业等生产活动。狩猎产品最多的是犴和狍子,
鹿、野猪、黑熊等次之,主要是提供食物和皮革。经济猎产品分季节进行,2—3月份,在“鹿
胎期”内,捕猎母鹿,以取鹿胎为主;5—6月份“鹿茸期”,捕鹿割取鹿茸,9月到落雪前为
“鹿围期”,在鹿交尾期内,猎获鹿鞭;落雪后为冬季“打皮子期”,主要猎获狐狸,猞猁、
黄鼠狼(黄鼬)、水獭、山狗、貂、貉、灰鼠、獾子等动物的皮张。鄂伦春猎民在狩猎时,按各
种动物的习性和生活规律,采用追踪、引诱、围堵、蹲坑、烟熏、挖洞、地箭、拍压等手段猎
取。鄂伦春猎民在长期的狩猎生产中,产生了各种信仰和崇拜思想,创造一些神话般的清规戒
律和忌讳、习俗,有些具有浓厚的迷信色彩。猎人出猎时,遇到石头砬子(山上耸立的大岩石),
要向“石头老人”磕头祷告,保佑出猎平安。途中不能说“麻达山”,说了会受到山神惩罚,
也不能横跨倒木,否则会使打猎不顺利。路上遇到出殡队伍,不能横穿走过的道路,会给狩猎
带来不吉利或打不到猎物。狩猎休息时,不能坐在树墩子(伐过树木的树根)上,认为那是山神
的位子,更不能骑在横倒木上,因为“毛毛帖”(山神)躺在那里休息(歇气),山神会生你的气。
生火做饭不能烧较长的木头,烧了长木头野兽越走越远。打猎时忌讳打熊,如打死了,只能说
熊在“阿玛哈”(大爷睡着了)。遇到“奥伦”(高脚仓库),可以随便吃里边的东西,但不能拿
走,否则会受到“奥伦”女神的惩罚。路遇坟头,不论认识与否都要下马敬烟、酒,不然的话,
死鬼会将猎物赶跑。

  鄂伦春渔业以春、夏季为主要生产季节,捕鱼时多用钩、叉、网、囤和“挡亮子”,也有
用猎枪打鱼的。采集业主要是妇女、老人、儿童参加,采集野菜和野果山产品,猎民和男人基
本不参加。鄂伦春族农业基本仿照汉族的生产方式和方法,大片种麦、薯、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