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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教育

第一节 学校教育




  鄂伦春语,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有语言、无文字。1695年(康熙三
十四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奏请在“墨尔根地方两翼,应各立学;设立教官一员,新满洲诸
佐领之下,每岁各选幼童一名,教习书义。”规定选送包括鄂伦春族在内的“打牲部”各族儿
童就学。

  1744年(乾隆九年),清政府在齐齐哈尔、墨尔根、黑龙江城各设官学1所。“八旗子弟愿
入学者,由各旗协领保送习清文骑射”,凡编入八旗路佐的各少数民族,均各选送1名儿童入
学。1909年(宣统元年)毕拉尔路协领创办的车陆蒙养学堂,学生20名,满汉教员各1名,分别
教满文和汉文。是鄂伦春族最早的专门学校,因缺少经费,于1913年停办。同年末,黑龙江省
第四区省视学员邹召棠拟定《私立鄂伦春初等小学校简章》,呈请于“呼玛、爱辉、嫩江三县
各设学校一所,专教鄂伦春子弟”经省署核准,责成各县知事,各路协领“妥为预备”。1914
年春,省立第一鄂伦春小学校设在库玛尔路宏户图屯;省立第二鄂伦春小学校设在毕拉尔路车
陆屯;省立第三鄂伦春小学校设在嫩江县城内。3所学校共收学生91名。1917年秋,在库玛尔
路喀尔通屯增设省立第四所鄂伦春小学校,额定学童40名。1920年夏,监察鄂伦春学务委员邹
召棠创设库玛尔路喀尔通屯设公立第一鄂伦春国民学校,学生25名;库玛尔路迈海屯设公立第
二鄂伦春国民学校,学生15名。同时,考问省立第一小学校学生国文课,能解“字义者居多半”;
查阅省立第三小学校学生平时国文课成绩“多半清顺,手工、图画尤多优美”;检视省立第二
小学校舍更是“内清外洁”,院中“栽有花木”,“种蔬菜十余种”。193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
制订《优待鄂伦春学生规则》,鄂伦春学生一律免收学费,按月每人发给津贴膳费大洋6元,
每学期发给书费大洋2元。“由于官府大力提倡兴办鄂伦春学校,使鄂伦春民族风气初开,培养
了一批通达时务、谙熟技术的鄂伦春人才”。据黑龙江省档案史料记载:“以省立第三鄂校论,
先后由高、初毕业者共150名,充当库玛尔路、阿里路协领、骁骑校暨在金厂或陆军充差者20余
名,此皆教育之效也。”

  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后,对鄂伦春族实行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将民国时期建立的几所
鄂伦春学堂全部解散。1942年,日伪政府在呼玛倭勒根河日本山林队驻地建立一所小学,有日
本、满族教员各1名,学日语和满文,强迫鄂伦春族儿童入学82名,办学条件差,许多学生患
“克山病”死去和退学,1943年仅剩30名,不到两年学堂关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鄂伦
春族居住地再没有开办学校。

  1947—1949年,东北解放后,黑河、呼玛、逊河等地的学校设立鄂伦春族学生班,学习汉
语,学生班设鄂伦春族辅导员。呼玛学校鄂伦春族学生1948年16名,1949年25名,1950年33名,
1951年62名,1952年94名。鄂伦春族学生免费上学。实行工薪分制以后,每人每月伙食标准35
分,书杂费每人每月6分,生活费(洗澡、理发、洗漱用品等)5分。每个学生每年发棉鞋1双,
单鞋3双,棉衣1套,袜子1双,两年1顶皮帽,1年1顶单帽,3年发给棉被褥1套。学生假期的旅
费实报实销。

  1953年9月25日,十八站鄂伦春族小学校成立,有简易校舍1栋,设立小学复式班1—4年级,
鄂伦春族教师1名,在校鄂伦春族学生36名,占适龄儿童的78%。1958年,十八站鄂伦春小学增
设高小班,有校舍两栋,6个年级,设3个复式班,教师4人,校长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1965年,十八站小学设立戴帽农中班,称“东方红”农业中学。农中班学生12名,“以学为主,
兼学别样”,半农半读,拴牛车,养奶牛和猪,种地13亩,开设拖拉机驾驶与修理、会计等专
业课。由于实行勤工俭学,解决学生部分书杂费和伙食费,为农业生产培养了一批技术,管理
人员。1970年,十八站农中与十八站富饶林业局中学合并,改名为十八站红旗中学。开展校办
农场,有链轨拖拉机1台,农机具1套,种地1 200亩,同时兴办薄铁厂和烘炉车间。1971年十
八站红旗中学被评为黑龙江省勤工俭学先进单位。1972年,红旗中学改建为呼玛县第二中学,
设5个教学班,初中1—3年级3个班,高中2个班,在校学生200多人。1978年,恢复停发的鄂伦
春族中、小学生助学金待遇。

  1981年,十八站乡归塔河县管辖后,原呼玛县第二中学改为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学,取消
高中班。1982年,鄂伦春族中、小学生助学金由50元增加到100元。1986年,十八站鄂伦春族
乡中学与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合并,有砖木校舍771平方米,教学班14个,教师29人,其
中大专以上学历2人,中专学历13人,高中11人,初中3人。1989年,十八站乡中心校开办鄂伦
春族寄宿制小学班,国家投资43万元,扩建教室、宿舍、文化活动室、食堂等660平方米,购
置了床、被褥、床头柜、电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电烤箱、和面机等设备。同年,有21名鄂
伦春族学生寄宿,设管理人员2人,管理日常生活和为住宿生补习功课。国家每年拨款13万元,
补助伙食、取暖及日常生活开支等。1990年,学校占地35 000平方米,校舍面积3 496平方米。
其中小学部854 平方米,教学班18个;中学部1 140平方米,教学班4个,中学理化实验室和小
学综合实验室426平方米,图书室84平方米,藏书3 500余册;医务室21平方米,保健医1 名,
购置电视机、录像机、收录机、幻灯机、投影机等电化教育设备。

  1992年,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中心校有教学班23个。其中学前班1个,小学班18个,鄂伦春
族在校学生88名,初中班4个,鄂伦春族在校学生15名。教师42人,其中鄂伦春族教师6人,大
专以上学历9人,中专学历24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29人。入学率、巩固率、晋级率均
达到100%,初中升学率78%。每年都有部分鄂伦春族学生进入大、中专院校和民族学院(校)学
习深造。全乡已有鄂伦春族大专生7名,中专生44名,鄂伦春族文化程度平均为小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