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金宝 孟金宝,1932年3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呼玛县外倭勒根河(简称外河)流域的一个鄂伦春族猎
民家庭。
孟金宝的同年和少年时期,是在日伪统治下渡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
府把隐居深山的鄂伦春族解放出来。1950年,人民政府准备把鄂伦春族兄弟组织起来建立护林
队,保护好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资源。孟金宝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影响下,带头报名参加了呼玛
县外河护林队,从此走上了革命的道路。同年12月,孟金宝参加在黑河举办的鄂伦春族训练班,
通过学习和党团组织的教育帮助,懂得了更多的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
中国这一信念。学习班结束后,他不断在鄂伦春族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中国共产党
是全国各民族、包括鄂伦春族人民的大救星。
1951年,孟金宝调往呼玛县鄂伦春族协领分署担任通讯员,工作积极肯干、不分寒暑、不
顾通讯路途艰险,不论山高林密、天冷雪深,都能够按时完成党交给的任务,经常受到组织和
群众的好评。1952年7月,上级组织派他到黑河干部学校学习文化,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同
年12月,又保送他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学习政治,由于他的基础差,学习非常刻苦,经常到深
夜,休息时间就去图书馆,每月的助学金也抽出大半购买书籍,由于过渡的劳累使他患了肺结
核病,左肺全部切除。在中央民族学院学习期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61年1月,29岁的孟金宝,从中央民族学院毕业,黑河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准备留他在
黑河工作,可是他一心想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去改变家乡的面貌。同年7月,回到十八站鄂伦春
族乡工作,1964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呼玛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秘书,乡党委副书
记、公社管委会主任等职。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他生活俭朴、律已严格,经常深
入群众,到五保户和社员家中访贫问苦,问寒问暖,解决吃穿及烧材。春秋他亲自去各生产队
帮助春种秋收,吃、睡在一起,社员们满意地说“金宝书记是我们鄂伦春族的铁人,是我们的
好带头人”他的行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孟金宝和鄂伦春族人民促膝谈心,帮助他们解
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促进鄂汉两民族的团结,建设鄂伦春族新村,护林防火、抗洪救灾中,
做了大量工作。他每次下乡,都到条件最艰苦的生产队去,在那里和鄂伦春族群众同吃、同住、
同劳动,了解群众的疾苦,有时累得手术刀口流浓流血,全然不顾,领导劝他休息,他坚决不
肯,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由于孟金宝工作出色,被选
为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8年被选为呼玛县县委委员,并授予县级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1981年11月,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划归塔河县,孟金宝当选为塔河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同年12月,
大兴安岭地委任命孟金宝为中共塔河县县委委员、塔河林业局副局长、塔河县副县长。
孟金宝当副县长后,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经常深入到鄂伦春族乡带病坚持工作,
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最后,终因劳累过度,多病侵身,医治无效,于1982年10月2日病逝,终年
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