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民国6年)
1917年(民国6年)
1月 在龙泉镇设警察第三派出所。下辖二保二甲二团(七保七甲、八保八甲)。
1月30日 成立县临时商会,选出董事:福兴会,会董:宝聚福、济发当、福庆源等。
3月23日 在局城内西街道北成立第三国民学校。
3月28日 林甸设治局开始建筑兵营。营地在局城西南隅城壕处,共建25间。
4月22日 “大青山”、“欢字第一”等绺子在东兴堡和于地房子一带作案,全着军装。
5月2日 驻局陆军二营七连拨一个排(42人)驻局属龙泉镇。
5月25日 驻防军调出,局城空虚。设治局成立马巡队,归警察所指挥。
7月1日 黑龙江省公署令:改林甸设治局为林甸县(三等县缺)。伊双庆代理县知事。
8月1日 林甸县公署报留日学生:翟文源、翟文翰、翟同福。
11月22日 全县开始编查户口,筹备户籍。
本年度 先后来林甸县的日本人有:山田久太郎、片宗一太郎、山下一(调查农务)、高秀昌
吉(行医)、林芳郎、高村隆、番川九雄(游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