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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伪满康德7年)

1940年(伪满康德7年)




春 毕围警察署移地张地村,为张地警察署。

4月1日 伪满颁布《国兵法》,改过去募兵制为义务征兵制。凡年满20周岁男青年均有被征
服役3年的义务。

4月30日 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合并为兴农合作社,社长由县长兼,理事长由日本人丰泽
忠一代理。

8月 进行国事调查,确立民籍制度。县、村(镇)设立民籍机构。

8月 对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统制(即“七、二五价格)不准工商业户对价格自由涨落。

本年度 施行“粮谷出荷契约”制度。即春贷款(契约的60%),秋交粮(即所谓粮谷出荷)。
不论年成丰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