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伪满康德7年)
1940年(伪满康德7年)
春 毕围警察署移地张地村,为张地警察署。
4月1日 伪满颁布《国兵法》,改过去募兵制为义务征兵制。凡年满20周岁男青年均有被征
服役3年的义务。
4月30日 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合并为兴农合作社,社长由县长兼,理事长由日本人丰泽
忠一代理。
8月 进行国事调查,确立民籍制度。县、村(镇)设立民籍机构。
8月 对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统制(即“七、二五价格)不准工商业户对价格自由涨落。
本年度 施行“粮谷出荷契约”制度。即春贷款(契约的60%),秋交粮(即所谓粮谷出荷)。
不论年成丰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