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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

1947年




2月7日 黑、嫩两省合并,林甸县划为第三专署。3月中旬,又划归第二专署。

3月31日 为了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县政府发出布告:保障产权;租佃雇佣关系目前并未废除,
允许雇工,适当减租增资;自己劳力耕种之土地秋收粮食归自己所有;在自愿两利
原则下组织搭犋换工。

6月17日 动员全县民工开始维修防水壕及林泰公路。

6月26日 开始连雨,双阳河猛涨,河水流入境内,水深1—3尺,全县搬家逃荒5664户,占总
户数的28%。

6月29日 省支援前线动员委员会通知:林甸县扩兵350名交第四师。

7月6日 全县“挖坏根、起浮产”运动(也叫“煮夹生饭”运动)开始。

7月15日 县政府下令取消道德会,没收其全部财产。

8月 配合清算斗争,县公安局先后处决伪县长高化南、伪警务科长戚如楫、资本家林常
升以及伪警吏大小匪首47名。

10月2日 林甸县工农代表大会开幕。出席会议代表185 名,列席42人,通过《林甸县工农联
合会组织简章》。大会选举孟广林为主席,马喜才为副主席。

11月18日 为了清理潜伏的国特分子,县公安局在林甸中学教职员、学生中开始“洗澡”,强
迫教师、学生承认是国民党、三青团等特务组织,教员全部入狱。接着,12月20日,
又在全县小学教师中也进行“洗澡”会,对每个教师都进行刑讯。结果,全部教职
工被错定为国民党特务,先后有41人被捕人狱。20人死亡(包括家属2 人),重残多
人。

12月19日 县委提出平分土地运动(简称“平运”)口号:一切权利归贫雇农,当权办事,统治
一切。在全县开展了平分土地、房屋、牲畜、浮产斗争。同时提出:所有地主、富
农利用土地剥削所得经营之工商业不论其正当与否,均交贫雇农没收。

这一年,全县参加前后方作战兵数1488名,去前方和出担架730人。

本年度 筹建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