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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

1948年




2月10日 县委总结“平运”斗争情况。全县人民真正翻了身,当了家,做了主人,同时提出:
斗争面大(被斗地主、富农共3183户,占全县户数16.55%,人口25827口,占全县人
口27.3%)杀人过多(先后处死571人),严重侵犯了工商业户(近300户)。

3月下旬 省主席于毅夫来林甸县视察灾情,并为“林中教联洗澡事件”平反。

4月20日 县成立救济委员会,对各区一面进行救灾,一面帮助灾民迁出。当时已搬走3600户。
继续安排迁往讷河、嫩江、龙江、泰来、安达、肇州、肇源各县共2000户。在城区、
霍地、泰康分设粥场并安排车辆运送。

境内各区农户纷纷到拜泉、明水、依安等县背粮、驮粮。

5月13日 春耕困难严重,全县缺食粮、种子共2683743斤,马料全无,扔地近5万垧。呈请省
政府救济。

5月中旬 林甸中学停办。

5月29日 县委设立县妇女委员会,何玲任书记。

8月24日 县公安局对镇内居民发放居民证。5个街共发出4926份。

6月23日 县委成立工会筹委会,主任梁绪和,筹建县总工会工作。

10月8日 省政府派给林甸县战勤任务:出担架20副,大车5辆(到年底共出车12辆)。

11月12日 王从人接任县长。

12月 县委副政委王锋兼任青委书记,筹备建团工作。

年底 县政府在治安村进行民主建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