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
1953年
1月31日 县委又批准14个常年互助组为农业生产合作社 (一区1、二区2、三区1、四区1、五
区1、六区2、七区3、八区3)。
2月25日 县召开农林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
3月末 热河省平泉县移民家属来本县。
5月 在全县开始进行人口普查。
8月初 县委在县直机关和国营企业、合作社开展“新三反” (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
法乱纪)。
9月 初办林甸县内有线广播。
11月27日 县委召开党代会,总结几年来互助合作的经验。
12月12日 林甸县与齐市因苇塘问题争执,请示省政府重新勘划打苇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