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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

1962年




1月12日 县召开军烈属、荣复转业军人及民兵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参加会议代表300人。

1月15日 县建立奶牛场(现银光牧场)、黄牛场(现三合红星六队)、鸡场(现红旗镇商业局马
场)、猪场(南门外原食品公司基地)、马场(现黎明乡东方红二、三号新村)。

1月23日 县召开移民、新村代表会议,历时3天,出席代表140人。

1月27日 县召开文教、卫生、体育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议。

2月10日 县委召开1961年林甸县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劳模348人,先进单位101个。

3月 本县接收回、下乡人口153人。其中:齐市58人、哈尔滨市12人、佳木斯市5人、安
达市21人、沈阳市3人、关内8人、其它城市46人。

3月31日 县人委成立“林甸县土地管理委员会”。

5月16日 县委动员城镇人口下乡,共精简职工1380人,减少城镇人口2068人,改变农村非农
业人口3364人。

5月26日 林甸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全国人大二届三次会议精神,贯彻发
展国民经济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和以调整为中心的“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

6月初 县成立清仓核资办公室,对全县应清查的67个单位进行清查。共清查出各种物资总
值439.1万元。

11月6日 县人委精简机构,将各局改为科。

12月6日 县召开农业战线劳动模范代表会议。

本年度 上级拨给本县返还粮7158吨,布匹129200尺,棉花9100斤,救济款13100 元和其它
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