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
1963年
2月19日 县委召开四级(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传达省委会议精神,安排全年
工作。
3月23日 全县中小学学习中央试行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
3月31日 林甸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开幕。
4月17日 县建立林甸县畜牧场(后改为燎原种畜场)。
4月18日 县委决定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农村、工厂、医院参加劳动1个月。
4月28日 县人委增设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6月 县委在花园公社中心大队搞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试点。10月开始摸底。
6月27日 中午,县良种场饲养员弄火熏蚊虻,不慎马棚起火,烧死耕马55匹,烧伤13匹,共
损失人民币138062元。
6月28日 县委在县直机关、事企业开展厉行节约和“五反” (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
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运动。
7月15日 连日暴雨成灾,平均降雨量达237.2 毫米,54万亩耕地受灾,倒塌房屋1081间,仓
库150 间,畜舍82间。县人委召开救灾工作会议,并成立救灾办公室,组织民工参
加治涝工程。
7月20日 经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林甸县国营二、二林场划归红色草原。
8月24日 中共林甸县第四届党代表大会开幕。
10月29日 县委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县开展“三史”教育(村史、家史、个人成长史)。
11月16日 县国营一林场改名为长青林场。
12月15日 齐市国营建华机械厂征用本县76平方公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