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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

1967年




3月13日 由县武装部、群众代表“红总司”、革命领导干部三结合,接管原县委、县人委党、
政、财、文大权。

3月21日 省批准本县成立林甸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革委会)。县革委会召开庆祝大会。

4月上旬 县革委会陆续批准全县各直属机关、事企业,各人民公社、农林牧渔场成立革命委
员会。

4月 齐市铁东——林甸35千伏输电线路开始立杆架线。

4月20日 县革委会决定全县中小学复课闹革命。

7月9日 全县开展“忠字化”运动。

7月15日 县革委会指示县直机关各单位、事企业、各公社、农林牧渔场按“五、七”指示办
毛泽东思想大学校。

8月22日 县革委会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讲用会,历时14天,出席会议代表120人。

8月26日 县革委会指示各机关、事企业开展大批判。

11月7日 县革委会于红旗公社召开文革工作会议,介绍“斗私批修”经验和办毛泽东思想大
学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