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81年

1981年




3月11日 林甸县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界线进行现场落实,达成协议。

4月5日 县委召开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座谈会,会上确定四种形式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
制;联产计酬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相结合的责任制;划分作业组联产计酬责任制;
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生产责任制)

4月中旬 县人大组织公、检、法人员深入城镇、东方红公社调查社会治安情况。

5月5日 县政府成立林甸县人防战备领导小组。

5月11日 县人大、县政协组成视察团,视察镇内排除积水、环境保护和几个大厂、饭店处理
“三废”(废水、废渣、废气)情况。

6月13日 县政府成立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与整顿户口领导小组,并设办公机构。

8月上旬 县委组织县直各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
议》。

8月28日 省委副书记王路明、地委副书记张若先来县视察畜牧工作。

9月10日 县无线电厂因连年严重亏损,改建为糖果厂。

9月28日 县人民政府决定将34个大队恢复原名,同时对东升、前锋、东方红公社恢复原名为
三合、花园、东兴公社。请示省人民政府(于12月12日批准)。

10月5日 县人民政府制定《林甸县1981年工商业经济承包试行方案》。同日,县委组织关于
农村生产责任制、多种经营、机械科学种田等调查小组,深入农村调查。

11月10日 县委制定《林甸县实行农业“三、三制”规划》。①

12月12日 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17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介绍省农业
生产责任制座谈会情况,总结我县722个生产队(占全县生产队总数98.5%)建立各种
联产责任制在农副业生产上取得巨大成效的经验。

注①农业“三三制”指在农业生产上。使粮食、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的产值各占三
分之一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