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建置第一章 历史沿革第一节 设治前的历史沿革 远古时期,林甸地处乌裕尔河和双阳河下游,河流至此漫散形成沼泽地区。经过漫长岁月
淤积和内蒙风沙影响,遂出现大片草甸子、苇糖、泡子、碱沟,是各种兽类、鸟类和鱼类繁殖
栖息的好地方。
据考古学家在齐齐哈尔地区发掘考证,在近3000年左右(西周末年至春秋时代),就有
族在这一带生息劳动。
西周时,属
秦、汉、三国时,属夫余国管境。
魏、晋、隋时,属豆莫娄(北夫余)属地,唐初又称达末娄。
辽时,划归东京道所辖,金时划归蒲峪路所辖。
元时,隶属蒲峪路屯田万户府。
明时,属奴儿干都司苏温河卫。
清初,属杜尔伯特旗贝子属地,至光绪31年(1905年)划归安达厅管辖,开始放荒招垦,由
吉、奉两省迁来大量领户就垦。
由于林甸地处齐齐哈尔与海伦、绥化、拜泉、望奎、青冈等县之间,为粮货大车往来必经
之地,虽沿途店栈较多,但仍属空旷。光绪34年(1908年),黑龙江省巡抚周树模奏请拟添设道
府厅县时,曾计议在大林家店(青冈县境西)处添设林甸县,隶龙江府管辖。终以地荒户稀等因,
未能设置。
宣统3 年(1911年),在省界内设东集镇(大戚家店东10余里处),放荒招垦事宜仍由安达厅
办理。至清亡时,林甸一带已出放毛荒12.5万余垧,其中省界约7.3万垧,蒙界约5.2万垧。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在大戚家店处设立东集镇稽垦局,仍归安达厅管辖,办理省蒙
两界放荒、督垦和清理荒地轇轕事宜。翌年,随着垦户日增,工商亦日见繁盛,乃开始规划建
立城镇(在大戚家店西1里许,即现在县城),出放街基。当时东集镇稽垦局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