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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林甸县名的由来

第四章 地名考述

第一节 林甸县名的由来





“林甸”一词,始见于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于清光绪34年5 月向清朝皇帝奏请江省添设道府
厅县的奏折中[注]。这一奏折最后“在龙江府隶属下”,注有“林甸县知县驻大林家店即拟添
设”字样。说明拟添设的林甸县是在大林家店处。而大林家店这一地址在《黑龙江全省舆图》
(宣统辛亥——1911年出版)中标明,即青冈县西境靠近安达厅的大林家店。因为在大林家店上
面写有“拟添设林甸县”字样。该处是绥化、海伦、望奎、青冈等县粮货大车来往省城 (齐齐
哈尔市) 必经之路。同时,在这部舆图前面还附有黑龙江巡抚周树模的奏文。从上面奏折和舆
图互相印证,可知“林甸”一词实从“林家店”音转化而来。

又从这部《黑龙江全省舆图》中的全省总图中,发现“戚家店” (即现在县城东门外实验
大队处)上,也写有“拟设林甸县”字样。可知当时拟添设林甸县的区域是指省城(齐齐哈尔市)
与青冈、拜泉之间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而言。在这一莽莽大草原上,杂草、黄花、药材极为
繁茂;柳树墩子、榆树毛子到处皆是;黄羊子、野鸡、野兔等成群成帮,悠然奔驰。在碱沟、
泡子一带,芦苇丛生。用“林甸”一词来说明荒原辽阔,物产丰富,在当时,对招徕外省农户
来此应招垦荒,是有巨大魅力的。所以,民国3年(1914年)设治时,命名为林甸设治局。民国6
年(1917年),则命名为林甸县,以至于今。

注:见《周中承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