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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低温冷害

第三节 低温冷害





春、夏、秋三季都有低温出现。1949年于仲秋节前降霜,低温年比高温年平均亩减产74斤。
使高粱和晚扣的玉米贪青遭减产。1952年5 月18日,西北大风连续刮两天,20日一场地霜将出
土的谷子、高粱、苞米,大部冻死,全县毁地1.2万垧。翌年5月26日至27日,一次地霜(晚霜),
冻死大豆和部分高粱。据我县气象资料记载:自1957年以来,春低温的年份有1960、1972年、
1974年,夏低温的年份有1964、1972年;1965、1969年两年全年低温。一般3 年左右一次低温
过程。1974年5月24日,遭受一场冰冻灾害。23日温度急剧下降至零下半度。地温降到零下3度,
已出土的小苗,普遍受灾,这场冻灾面积达5058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