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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林甸自清末光绪年间放荒招垦,大部土地集中在“荒揽头”手里,直至民国初年大量招佃、
督垦,土地得到开发。但大量开垦的土地被官绅地主所占有。从事农业的劳动农民绝大多数依
附于地主的土地做工——耪青、扛活。伪满时期,沿袭旧土地所有制度。

1946年春,林甸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农业生产讲行了一系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