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反奸清算、减租减息
第一节 反奸清算、减租减息
1946年6 月下旬,中共林甸县委为了摧毁封建势力,解决全县贫雇农无地或少地现象,决
定在全县开展“紧紧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照顾富农,分化麻痹地主,集中全力打击大汉奸、
恶霸、豪绅、大地主”的反奸清算斗争运动,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7 月份县委组织工
作队到各区成立农会,领导清算斗争。首先,清算了林甸镇最大的地主张绳武。张有熟地1540
垧,在依安县还有地800多垧,房子115间。东兴区群众清算了大地主林发春。林有土地 750垧,
房子120间。从而震动了全县,各区农民纷纷起来向汉奸、恶霸地主进行清算斗争。从7月中旬
到9月底两个半月,全县共清算151家,没收土地的77家,自动献地的80家。农民分得土地24818
垧,分得马匹617 匹,分得房子2238间。对一般地主、富农仍占有的土地则施行减租减息,一
律按原租减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