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经过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挖坏根运动,广大农民在经济上得到一些利益,但全县地主、
富农仍占有土地72541.2垧。反奸清算出 53360垧,但地主、富农家,每人平均仍占有土地2.5
垧。而贫雇农共占有土地44987垧,平均每人只占1.03垧。
附:土改前后各阶级生产资料占有情况表:
1947年林甸县土改前后各阶级生产资料占有情况
土地单位为小垧
中共林甸县委根据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士地法大纲》,彻底消灭封建、半封建土地制度,
在政治上、经济上打垮封建势力,再不能使封建的压迫与剥削延续下去。
1947年冬,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平分土地运动(简称“平运”)。广大农民组织起“贫雇
农团”(吸收中农参加),召开贫雇农代表大会,响亮地喊出“打倒地主平分土地”、“一切权
利归贫雇农大会”的口号。各村重新整顿农会,各屯组织贫雇农小组。村村建立农民自卫队、
妇女会、儿童团,手持红樱枪,站岗放哨,盘查坏人,保卫土地改革运动。
1947年12年底,土地改革运动进入高潮,各村都召开斗争地主群众大会,农民打着旗、扛
着红樱枪,赶着马爬犁、走村串屯斗地主、斗富农,起浮财、起枪支。这期间,曾发生过为追
究地富隐藏的财物、枪支将被斗对象捆绑吊打,以至乱棒打死者。当时,被斗地主、富农3183
户,2582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7.3%。
1948年2 月土地改革运动基本结束,彻底摧毁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将全县土地,全部打乱
平分(中农的土地不动,只“填平补齐”)。共分土地71128垧,每人平均占有土地1.4垧,分马
5758匹,分牛 520头。斗争地主、富农、汉奸、恶霸、土匪的果实:衣服87649件,黄金156.4
两,以及首饰、银元、粮食、布匹、桌凳、什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