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经营管理 一、财务管理
1953年至1955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合作社设置了会计员、现金出纳员、记工员、
物资保管员等,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公布帐目。土地、车马、农具属
个人所有,归集体经营,土地按等入股,按股分红,劳动力评分记工分红。年终分配时,提留
3—5%公积金,1—2%的公益金。
1956年至1957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社员土地归集体所有,马匹车辆作价归社入社
投资,各社根据不同情况,限定500 元——1000元股份基金。对社员投资多余部分逐年偿还。
全县124 个高级社均实行财务收支和实物消耗定额管理制度,为加强高级社财会工作,县每年
秋收分配前培训一次合作社财会人员。
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建立7 个人民公社,原行政村为公社直属的管理区。以管理
区为核算单位,以屯(即原有的初级社)为作业组。县对公社、公社对管理区,管理区对作业组
随意调用土地、畜力、农具、劳力、粮食等。秋季,全县开始大搞深翻地,大搞水利,组织“
大兵团作战”,各村实现食堂化,吃饭不要钱,男、女、老、少、强、弱同劳同酬,不计经济
核算。
1961年,开始纠正“一平二调”,反对瞎指挥等错误。1962年,全县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制
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开始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
算单位,将财务分配和社员劳动统一起来,调动了社员生产积极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县、乡经营管理机构被砸烂,取消了一切规章制度,财务陷于混
乱。生产队开支大,增产不增收.社员中出现许多“三角债户”(涨肚户),部分社员陷于贫闲。
1978年后,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整顿公社财务制度,建立了会计员、现金出纳
员岗位责任制。1980年后财务开支实行定额包干和财务限额。1982年后农村财会经济体制改革,
全县推行联队会计,联队出纳,财会工作走向专业化。
二、劳动管理
1953年初级社时期劳动力按技术高低,体力强弱评工记分。按工种 (大老板为运输组长、
打头的为作业组长)划分作业组。 1956年高级社时,按男女整半劳力划分作业组,分配相应农
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1958年公社化后,生产资料公有化,劳动力由管理区统管。编成营、连、排、班,实行军
事化,打破社队界线,搞大兵团作战。
1962年贯彻《农业六十条》后,生产队按男女整半劳力划分作业组,以组定额包工,以人
评工记分。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大批“工分挂帅”,“物资刺激”流毒,劳力不分强弱,技
术不分高低,一律实行“人头分”,干一天,记一个劳动日。1971年后,开展“农业学大寨”
运动, 在一些社队推行“大寨工分”制度,自报公议,按政治评工法记分。 多数生产队采用
“大帮轰”的办法,即“劳力分整半,打头领着干”的计酬形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0年,农村生产队建立劳动生产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制进行
包工计酬。1981年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按作业组包地块,作物、产量,联产计酬,超产奖励。
1982年全县普遍实行联产承包到组,专业承包到劳办法。1983年全县农村社队普遍推行土地承
包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效果与劳动报酬得到统一。
三、收益分配
1953年初级社时,以劳动分配为主,兼顾以股分红,为保证合作社的社会主义因素不断扩
大,坚持公积金,公益金提留比例,强调留足下年生产费用,以保证农业生产合作社明年扩大
再生产。1956年高级合作化后,年终分配贯彻按劳付酬,生产资料公有化不再参加分配。社员
分配部分占总收人的 60——70%。1958年后,公社实行大队核算,加之“一平二调”,社员收
入下降,社员分配只占总收入的40% 左右,人均收入52元。1959年至1961年社员分配仅占总收
入的 44%。1962年贯彻《农业六十条》后,由于纠正了“平调”,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
社员分配比例开始上升,占总收入的 51.5%。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农村大批“三自一包”、
“四大自由”、“工分挂帅”、“物资刺激”等,社员分配受到冲击。分配比例减少到33% 的
最低限度。1980年后农村试行联产承包,克服了平均主义分配形式,体现了按劳取酬,多劳多
得原则。本年全县农村人均收入达到160 元。1983年后,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土地承包到户,劳
动成果除按规定上交国家和集体的外,全归农民自己所得。
附:历年农村社员收益分配状况表:
历年收益分配表 单位:千元、元
四、经营管理
林甸县初级社与高级社时期,均设专人管理钱、物、粮,建立出入库制度,消耗有定额。
人民公社成立时,实行大队核算,由于搞“平调”,管理一时较为混乱,粮食、物品丢失,浪
费损失较大。1962年纠正“平调”,反对“五风”以后,实行生产队核算,各项管理有了章法,
保管员建物资保管帐,出入库履行手续,记工员工分当日清,不错不漏。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
击,各项管理制度被当作“管、卡、压”被砸烂,生产队的粮、钱、物一度出现私拿私分现象。
在1975年整顿中被纠正,重新建立了管理秩序。
1979年各生产队建立保管员岗位责任制,使物资保管使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对牲畜饲养、
使役、放牧也实行奖惩责任制,车马輓具按规定年限更新,节余归己,调动了社员使畜爱畜的
积极性,开支明显下降。1983年后,生产经营承包到户,原生产队车马农具作价出售给社员,
促进了农民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