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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机械化作业程度

第四节 机械化作业程度





一、田间作业机械化,由1956年垦荒开始,由整地,起垄,发展到播种、中耕、运输等方
面。并逐年有所扩大机械化程度。从1957年的7%到1981年达 58.6%。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农田、
运输两用的中小型农机具逐年增加,1981年有拖拉机665台,其中:胶轮427台,小拖拉机68台,
1985年有拖拉机2171台,其中:胶轮729台,小拖拉机1190台。1985年上升到71.6%。



农业联合收割机

二、本县非田间作业机械化自1964年少部分社、队粮米加工、铡草等非田间作业开始到1981
年全县所有社、队已经实现粮米加工、脱谷等机械化。1981年全县已有制米机695 台,磨面机
586台,榨油机62台,粉碎机661台,铡草机562台,搂草机527台,刈草机89台,1985年调查,
有制米机950台,磨面机850台,榨油机106台,粉碎机710台,脱谷机367 台,扬场机15台,刈
草机140台,铡草机250台,搂草机240台,玉米脱粒机15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