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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苗圃、林场

第五节 苗圃、林场





为适应林业生产发展需要,于1950年建立县苗圃。为贯彻“自采、自育、自造”的造林方
针和“谁地谁造,谁造谁有”的造林政策奠定了物资基础。

于1959年兴建起林甸县第一个机械化林场——长青林场,林地面积达13.5万亩,1981年后,
经过更新改造,到1985年末共有林地面积82675亩。

县苗圃 本县国营苗圃于1949年冬筹备,1950年正式建立。地址在县城四南角,是在伪满
旧苗圃的基础上建立的。面积90多亩地。当时仅有2名干部,1名技术员,2 名工人。开始边建
苗圃边生产。当年育苗20亩,产成苗65.5万棵,供1951年春造林585亩的苗木。

为适应大规模的农田防护林的建设,生产优质壮苗,补充县苗圃生产的不足,又于1952年
在霍地区刁家屯西(县砖厂旧址)建立国营第二苗圃。1960年春,在三合公社胜利大队的南岗屯
建立县苗圃的分场。先后于1955年、1962年停办。

1981年县国营苗圃,共有土地面积580亩,职工发展到17人,其中技术干部1人,有拖拉机
1台,机井2眼,年产成苗禾163万株,承担县内造林的苗木供应。

国营林场 长青林场建于1959年春。在1958年冬由东北林学院师生参加下搞的规划设计。
其前身是黎明公社隆山管理区的第二、第三2个生产队,全场共有土地面积135009 亩,建场时
仅有2台拖拉机,2台大车,10匹马。当年造林5280亩,主要培植杨树苗。由于林场地处双阳河
排水壕的末端,地势低洼,上游水涨,洪水到此泛滥,连遭3 年内涝,1962年前造的林木,全
部被水浸泡而死。1963年后,整修双阳河堤,开掘排水干线。1972年,大庆北部引嫩运河的开
挖及明海公路桥涵的建筑,制止了双阳河水的泛滥。长青林场得到新的发展。到1985年全场林
地82675亩,活立木蓄积量27000立方米。全场总人口675人,干部13人,技术员2人,教师14人,
工人132 人。机械设备有拉机4台,解放牌汽车1台,胶轮拖拉机1台,手扶拖拉机1台,发电机
组1套,还有除草机和植树机等成套设备,机电井4眼。自办苗圃1处,育苗800亩,生产苗木自
给有余。

此外,1960年曾新建立3个国营林场。第二林场,由花园公社的前、后腰庄地房子3个自然
屯过渡的,土地面积15万亩。第三林场是由红旗公社的12、13、14、15号4 个新村过渡的,土
地面积15万亩,1962年县将两个林场改为黄牛场。于1963年移交给省办“星火”牛场。第四林
场是由四合公社学田大队的第九、十2 个生产队过渡的,土地面积5000亩,在1962年底退还给
四合公社学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