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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畜牧队伍

第五节 畜牧队伍





解放后,1949年县政府农业科内设专人负责畜牧工作。1950年成立兽医学会,吸收镇、区
30名个体兽医入会。

1954年,在县农业科农业技术推广站内设3——4名畜牧技术人员,负责全县畜牧指导工作。

1955年冬各区成立兽医联合诊所,县里举办畜牧技术培训班,培训大队畜牧技术员。

1958年全县建立公社级兽医所9处,大队级兽医站68处,生产队设兼职防疫员。

1959年春季,培训家畜配种员138名。

1961年各公社设畜牧站。

1963年县政府成立草原管理站,有专人负责草原管理。同年成立家畜防疫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畜牧技术人员队伍扩大。1981年全县防疫队伍共有712人,其中:
兽医199 人,各公社有畜牧技术人员30人,全县人工授精站15处,配种技术人员90人。1984年
12月林甸县被省定为牧业县,各级畜牧兽医机构趋向完善。形成网络。根据事业发展和专业性
质,县设置畜牧总站、家畜繁育站,草原站、家畜卫生防疫站、县兽医院等机构。现有职工270
人,其中技师8人,助理技师9人,技术员25人。乡镇设有畜牧站和兽医院,职工113 人,另外
村有个体兽医156人,防疫员150人。家畜配种站55个,技术员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