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工业 本着手工业劳动者自觉自愿的原则,本县于1954年初开始试办手工业合作社,当刚由服装
业19户、52人组成服装社和铁炉业15户、56人组成铁业社。1956年2月,全县手工业221户,404
人,组成铁业、木业、皮革、被服、翻砂、轻铁、造纸、建筑、柳条编社、车表修理共10个合
作社和印刷刻字、修鞋业两个合作小组,并建立了手工业生产联织。这些合作社(组)施行民主
管理、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当时手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 62%。在本县经济建设中
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产品数量少,质量低,仍满足不了市场需要,仅占市场供应
比重的35%。旺季时,小农具还需由外地进货。
1958年“大跃进”中,撤销手工业联社。把属于为生产服务的合作社(组)转为厂,划归工
业局领导;把属于为生活服务的合作社也转为厂,划归商业局领导,“名曰一步登天”转为国
营体制。在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全县兴起了大办工业的高潮。县办、社办、街道办,各行各业
办。至1965年,全县工厂最多时达到348个,基本建设投资达100.9万元。
由于脱离实际,硬性的合并和过早地过渡转制,造成规模庞大冗杂,再加上管理不善不严,
出现了重产值,轻需要;重数量,轻质量;重大中型产品,轻小型产品,重制造、轻修配等倾
向,生活用品和个别小农具生产量显著下降。1957年前,每年生产菜刀3588把,而1960年全县
只生产500 把,农民常年使用的大镐、洋叉、洋镐等脱销。更加上资金、原料、设备、技术等
条件不足或不完备,大部分工厂半途而废,相继下马,最后只剩下151 个厂,银行贷款36万元
全部赦免。
1960年中央发了《手工业三十五条》后,纠正了这种脱离实际的作法。1961年9 月恢复了
县手工业联社,并建立了手工业管理局。1962年,进行三次调整,由八个行业,留五个行业。
438名职工,减为123人。基本扭转了过去行业混乱,产值低、劳效低、原材料浪费大,企业亏
损的局面。产品品种由202种增加到241种。皮鞋、布鞋、棉帽、菜刀、板吊五种产品被评为嫩
江地区一流产品。产品合格率由调整前的75%达到95%。本年度总产值为1976万元,超过年计划
的4%,比1957年提高2.5倍。
1966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生产受到严重影响。1970年恢复生产,1927年超额完成
产值计划,为计划的108%。比上年提高了1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企业都改善经营管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在讲
效益,争生存的竞争中,各企业都根据本厂实际,面对社会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提高产品质
量、改进工艺,使产品滞销、积压,几乎停产的农具厂、皮革厂,重新得到发展。
1980年12月,林甸县手工业联社合并于林甸县经济委员会。1984年3 月,又由经济委员会
分出,成立了林甸县手工业联社。1985年改为林甸县第二轻工业局,二轻系统10户集体企业,
通过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经济效益较好,比1984年总产值增长31%,利润增长4倍。
但是,集体企业中发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厂办的集体企业更不平衡。由于经营管理不善,
竞争能力差,原料紧张等原因,本县有10户集体企业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约占全县集体工业企
业和厂办集体工业企业的18.5%。在不能正常开支企业中,目前停产2户,半停产3户。
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工业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集体企业发展一览表 单位:个人、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