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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邮政、通信管理

第四节 邮政、通信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通信由县局实行统一管理。县局人事调配、劳动工资、财务计划、物资
供应、干部任免,均由省邮电管理局管理,并接受行政公署邮电办事处的业务监督。

1956年以后,人员、设备均有增加,实行县局、支局的两级管理体制。县局对支局实行人
事、劳资、计划、供应工作的全面领导。1960年,实行体制改革时,邮电支局的人、财、物三
权下放给当地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又重新划归县邮电局管理。1970年1 月,电信业务从邮电
局划出单独设立电信局。1973年8月,又行合并。随着邮电事业的发展,全县邮电职工达187人。
1985年县局1处,支局6处,邮电所3处,全县邮电职工2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