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储运 一、储 存
1946年林甸县解放后,利用伪满义仓建为县仓与区仓共7 处,分散在各村的粮食,均用没
收地主的仓库和空房子储存。1948年,重新建立仓库,仍为县、区两级,县仓1处,区仓7处。
区、村晾晒粮食,没有专晒场地,临时选用场院、房顶。1950年修建1 座土坏平顶简易仓库23
间,建筑面积828 平方米,但收购的粮食绝:大部分是靠席、茓、苫坐囤储存保管。随着生产
的发展,粮食收购量逐年增加,不断新建粮库,并且不断进行仓储改革,增加检验、测定及输
送设备,开展“四无”(即无虫、无鼠、无霉变、无事故)粮食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到1985年,粮食局所属共6 个储粮单位:一、二粮库、红旗粮库、东兴粮库、四合粮库、
花园粮库,拥有:标准仓库13座,面积12187平方米,仓容量2.1万吨;简易仓12个,面积6566
平方米,仓容量6450吨;民房仓一栋,面积828平方米,仓容量1000吨;土圆仓259个,仓容量
20010吨。
粮食机械,现在县库拥有输送机:16米长的7台,11米至15米长的25台,10米长的 27台;
扒谷机10米长的13台,机械化力量占70%以上。
二、调 运
粮油调出调入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
粮食系统运输工具有汽车17台,胶轮拖拉机18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