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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资

第四章 物资


1960年以前,林甸县物资部门业务分别由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机械局经营。随着社会
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县人民政府于1960年3 月,成立物资局,下
辖1 个物资综合公司。1962年改称物资科。1984年初机构改革,物资科改为经济组织,名为物
资总公司。1985年,物资总公司又改为物资局,下设化轻、机电、建材、金属、木材、燃料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