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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资采购

第一节 物资采购




新中国成立初期,林甸县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物资分别由贸易公司、县供销合作社经销或
自行外出采购。采购地点主要是沈阳、哈尔滨、齐齐哈尔、长春等一些工业城市。个别物资运
自关内、江南一带。由于路途遥远,运输不便,加之各企业都是单独采购,运输费成倍增加,
浪费严重,又因采购材料不及时,企业停工待料情况时有发生。1954年,山东移民迁入我县,
辽宁、河北等地的人口也大量流入我县,县办地方中小型工厂企业猛增。为此,物资采购计划
成倍增加,任务加重。

自1958年成立县工业物资供应站以后,物资的采购主要由嫩江地区工业局物资供应部提供
采购来源。1960年末改为计划供应,采购的渠道:一是上级物资部门按计划拨给站分采购;二
是按计划直接到生产单位采购;三是根据生产新情况搞计划外采购;四是省、地物资调剂会调
剂部分;五是互相串换部分;六是与厂矿求援协作部分(历年采购进货额可见各公司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