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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伪满时期赋税

第二节 伪满时期赋税





伪满时期将征收局改名为税捐局,伪满康德2 年新的税收法令逐步公布施行。随着战争军
费的需要,不断增加新税和提高税率,加重人民负担。当时,赋税分为国税和地方税两种,国
税在林甸县开征18种,地方税15种,此外,还配有各种杂税、杂捐。

林甸县伪满时期地方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