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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财务管理

第三节 财务管理





财政业务管理,共分五个方面:预算管理,税收管理,企业财务管理,文教、卫生、事业
和行政财务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本县自1954年才开始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把基
层厂直接向财政部门缴拨款关系,改为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办法,从而发挥企业主管部门
的积极作用,扭转企业主管部门重生产、轻财务的偏向,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同时,加强了对
企业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经营管理的审核、监督、检查制度。

1、预算管理(见第二章预算管理)

2、税收管理。按照税收政策和法令规定,在促进生产发展的基础上, 认真调查分析经济
税源变化情况,开辟税源,及时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做好纳税鉴定和纳税辅导,
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堵塞漏洞,及时纠正错算错纳,清理税收拖欠,认真执行税收管理体制,
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决定减税、免税、无权下达与税法相抵触的文件,不得截留和挪用
国家税款。

3、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凭证和帐簿。准确地记帐、算帐、 严格执行专群
结合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等制度,实行经济核算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
国家创造更多的财富,提供更多的积累。

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成本费用、企业盈利和各项专用资金,都要严格
加强管理,促进企业全面完成国家计划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资金、成本和利润及利润上
缴计划。

4、文教、卫生事业和行政财务管理。确定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严
格按国家规定的发展事业指标,财政部门给予积极支持,保证资金供给,按国家要求,各行政、
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精兵简政,提高工作效率。

5、预算外资金管理(见第二章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