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会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会
1948年3 月,县委设工会筹委会,开始在工厂、企业中组织工会。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
心任务,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职工政治觉悟,组织劳动竞赛,发动职工提合理化建议。
关于职工生活,拨专款补助有困难的职工,开办职工业余学校,提高职工文化水平。
1950年4月5日,召开林甸县第一届工人代表大会,会期3 天,代表53人。代表在大会中学
习了工会章程,明确了工人是工厂、企业的主人,以新的劳动态度发展生产、减少浪费,搞好
劳资关系,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安排好职工生活。大会选出工会组织成员,正式成立林甸县工
会联合会。保护工人利益,保障职工福利是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会还经常组织职工学政治
学文化,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林甸县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李达(兼),副主席张德祥。
1951年8月4日召开林甸县第二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60人,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二届工会
委员会,王达为县工会主席(兼),张德祥为副主席。
1952年12月20日,召开了林甸县第三届工人代表大会,会期3 天,代表75名。大会由县长
赵盛春作时事报告,县工会主席张德祥作了工会工作的总结报告。会议作出四项决议:
一、面向生产,开展爱国主义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加强职工政治教育。
二、切实关心职工生活,同时教育工人正确树立工人阶级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相结合的观
念。明确国家利益和工人阶级利益的一致性。
三、加强职工政治、文化、时事、业务、技术学习的领导,首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巩固
和提高政治夜校,办好企业、厂校。
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改进领导。
选举产生林甸县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2人,张德祥为县工会主席。
1954年5月18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四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60人。1955年5月23日召开了林
甸县第五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89人,会议内容为推广生产工会工作经验。1958年4 月25日,
召开林甸县第六届工人代表大会,会期3天,代表103名。会议总结了三年来本县工会工作经验
教训,讨论确定今后的工作任务,动员职工继续开展整风运动,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现
1958年“大跃进”。会议选举产生林甸县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0名,刘国峰为县工会主席。
1959年7月4日,召开了林甸县第七届工人代表大会,会期4 天,代表81名,大会听取了工
会副主席康成礼作的关于1958年以来县总工会工作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作出五项决议:
一、在党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以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为中心内容的增产节约红旗竞赛
运动。
二、加强职工政治、文化、技术的学习。
三、贯彻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方针,在搞好生产的同时,逐步改善职工生活。
四、加强工会的财务财产工作。
五、各级工会组织加强思想建议和组织建设,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针。
大会选举产生林甸县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5名,滕万程为县工会主席(兼)。
1961年1月5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八届工人代表会议,代表98人。1961年11月6 日,召开了
林甸县第九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听取了县工会副主席康成礼作的关于县总工会的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本届工会委员会,委员19人,滕万程为县工会主席(兼)。
1963年10月6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十届工人代表大会,会期3天,代表123 人,代表听取了
县总工会副主席康成礼作的《更高地举起三面红旗,深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全面完成和超
额完成国家计划,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新胜利而奋斗》的动员报告。选举产生林甸县第十届工
会委员会,委员19名,刘国峰为县工会主席。
1968年1月15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十一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130人,会议决议:以实际行
动迎接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掀起革命大批判。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工代会委员会,张月芬为工
代会主任。
1969年2月9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十二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142 名,会议以党的八届扩大
的十二中全会公报为武器,以政权为核心,以两条路线斗争为纲,认真总结在无产阶级文化大
革命中,我县工人运动的基本经验,讨论确定当前的中心任务。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十二届工
代会委员会,委员15人,张月芬为工代会主任。
1973年6月14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十三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348人,代表听取了县委书记
王凤翥的讲话,讨论通过了刘荣久所作的题为《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为巩固无产阶
级专政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十三届工代会委员会,委员33人,刘荣久为
工代会主任。
1981年9月15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十四届工人代表大会,代表369人,会议深入学习《关于
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吴思新作了工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十四届
工会委员会,委员31人,吴思新为县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