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会
第二节 农会
1946年3 月,林甸解放后,为了彻底发动全县农民起来当家作主,建设巩固的根据地,城
区、双城、东兴、福发等各区屯,共建立村农会50余处。随着土地改革运动不断发展,1947年
全县各区各村都建立了农会,成为全县农村反奸清霸、斗地主、分田地、清土匪、起枪支、查
坏人的权威组织。1948年春“平运”结束不久,农会解散。
1967年初,“造反派”夺了县党、政、财、文大权后,筹备召开全县贫农、下中农代表大
会(简称贫代会)。1968年1月21日,正式召开贫代会,出席代表200余人,并选出常务委员会。
当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阶段,全县农村中、小学、青年点都进驻贫下中农代表,施
行“老贫农”管校(点)。
1978年后,“老贫农”逐步从农村各中、小学、青年点撤出。
1980年3月,撤消贫代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