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1948年,林甸县委设妇女委员会以何玲为主任,筹备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1949年12
月正式成立。同年,各区(镇)、村(街)都建立了妇联和妇代会组织,以推动基层工作,贯彻执
行党的政策,加强妇女群众与政府的密切联系,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县妇联成立
后,团结全县各界、各阶层、各民族的妇女与全体人民一道完成了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县妇联自1949年至1983年,共召开十一届代表大会。
1950年6 月14日,召开了林甸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99人,会议号召全县各界妇女
积极参加夏锄生产和生产自救。开展婚烟法的宣传教育。选举产生林甸县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委
员会,委员14人,王宜贤为县妇联主任。
1955年8月18日,召开了林甸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3天,大会听取了县长赵盛春关
于时事政治报告和林甸县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总结及今后的任务。动员全县妇女集中力量,增产
保收,积极开展副业生产,组织妇女投入各项生产运动;宣传妇婴卫生和推广新法接生,保证
妇幼身心健康。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委员会,马洁为妇联副主任。
1957年6月11日,召开林甸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3天,大会听取了县委书记王建华
对妇女工作的要求,马洁代表上届妇联作妇女工作报告。号召全县妇女勤俭建国,勤俭持家,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为进一步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奋斗。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三届妇联
委员会,马洁为妇联副主任。
1959年5月20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四届妇女代表会,历时2天,代表170 人,大会听取了县
委书记滕万程的政治报告,刘庆威代表上届委员会总结妇女工作。号召全县妇女以生产为中心
和生活福利工作为重点,大力发展饲养和多种经营副业生产。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四届妇联委
员会,委员19人,刘庆威为妇联主任。
1961年8月20日,召开林甸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3天,代表215 人,大会听取了县
委副书记徐秀章作的时事报告,县妇联主任刘庆威作的妇联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大会
学习农村人民公社60条,制定今后妇女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五届妇联委员会,委员
21人,刘庆威为妇联主任。
1963年2月11日,召开林甸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2天,代表240 名,大会听取了县
妇联主任刘庆威的妇联工作总结报告,号召全县妇女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进一步贯彻执行勤
俭建国、勤俭持家的妇女工作方针,检查总结了全县妇女工作增产节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经验,
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六届妇联委员会,委员18人,刘庆威为县妇联主任。
1965年10月5日,召开林甸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5天,代表228 人,大会听取了县
委副书记刘荣久对妇女工作的讲话,县妇联副主任魏玉秀作的《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团结全
县妇女积极参加三大革命运动,做生产新高潮的促进派》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七届妇
女联合会委员会,委员16人,刘庆威为县妇联主任。
1968年3月4日,召开了林甸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4天,代表325人,大会听取了县
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王德化作的《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夺取“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
的报告。号召全县妇女深入持久地开展活字活用毛泽东思想,以“斗私批修”为纲,念念不忘
阶级斗争,加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夺取无产阶级文化
大革命全面胜利。选举产生林甸县第八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2名,杜素芹为妇联主任。
1973年7月13日,召开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4天,代表432 人。大会听取了县委副书
记王德化的讲话,学习了毛主席关于批林整风和妇女工作的一系列指示。选举产生林甸县第九
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8名,刘庆威为县妇联主任。
1979年7月10日,召开林甸县第十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3天,代表376 人。大会听取了县
委副书记赵真的讲话,县妇联主任刘庆威作的妇女工作报告。会议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为
指导思想,认真总结了本县在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妇女工作所取得的主要成绩。选举产生了
出席省第五次妇女代表会议代表,奖励了26个“三八”红旗集体和122 名“三八”红旗手。选
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十届妇女联合会,委员29名,刘庆威为县妇联主任。
198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历时3天,代表425 名。大会听取了县委副
书记赵真对妇女工作的讲话;县妇联来桂兰作了《认真贯彻妇女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妇女在两
大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的报告。选举产生了林甸县第十一届妇女联合会委员会,委员36人,来
桂兰为县妇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