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匪武装 林甸县境内土匪活动,以民国时期为猖獗。当时林甸地方土匪组织,先后有大小匪 150余
股来回窜扰,蹂躏地方。其中以“大青山”、“打五军”、“奎首”、“北省”、“全胜”、
“柴启”股匪为最。其后以“天照应”“海青”“明利”等为甚,每股都有100 余人至五六百
人。
这些股匪特点是:多数大股伙匪均身着陆军或警察服装,有的股匪打着旗,吹着号,兵匪
难辨,人们无法防御。他们除了直接抢劫居民财物、马匹外,还到各处“绑票”(即人质)强要
财物、枪支。如民国20年(1931年)10月末,“天生”、“明利”,“江省”等绺子在苏国章屯,
将农户林姓家人绑去,要哈大洋5000元,金镏子5个(3钱重),大枪2棵,子弹500粒,大烟土10
两,并抢走马匹、衣物。林家无力赎人,人票被刑将死,后被官兵救下。
这些股匪除了分别作案外,还合伙对付地方官兵剿讨,并袭击警所、团所,其中较显著的
事件,有:
一、捣毁龙泉镇
民国9年(1920年)12月3日,股匪“打五军”、“天合”两绺子全副武装,举旗鸣号,诡称
绥化营长击匪至此。攻入龙泉镇第一分驻所,将巡官贺显廷,警长陈九凤俘去 (后来贺、陈二
人亦为匪)。4日捣毁东安镇第二分驻所,将所有枪械弹药马匹警服一扫而空。随后,在霍地房
子、蒿站一带继续作案。
民国10年(1921年)10月25日,股匪“海青”、“安平”“江东”等四百余名闯入龙泉镇,
分驻所被捣毁,30余商户被劫一空。
民国12年(1923年)3 月29日马匪“扫北”、“江北”等在龙泉镇抢劫,除烧掉庆发源烧锅
外,又烧毁警所、学校、民房 100余间。次日,李团长由讷河率队来追,至镇东北谢德福屯,
将股匪打散。
二、劫编练员
民国11年(1922年)5 月21日,林甸警察所长金纯荣带警团49名,由游击队率领,赴蒿站迎
省编练委员来林甸,回途中行抵霍地房子西首,突遇“全胜”、“喜字”、“要的好”、“北
霸天”、“奎首”、“双龙”大股土匪200 余名,在匪众警寡形势下警团被冲断。金所长、编
练员及20余名警团均被掳去。
午后,适有炮一营连长吴海亭带队前来救援,驰至霍地房子时,众匪已分帮潜逃。后,被
俘警兵被放回,只将所长、委员劫走。
三、伪造假贴
民国11年(1922年)林甸县永合宫屯李会堂及其侄李凤鸣伙同白圣纯等共同伪造官帖,掺杂
真贴,在哈尔滨各处购买枪弹,接济“四海”、“盖天红”、“中山”、“天帮”等7股土匪,
这些土匪,枪弹充足,拒敌官兵,各处抢劫,得财俵分。
四、捣毁珰
民国12年(1923年)3月20日股匪“奎首”、“说理”、“青山”、“金字”等攻入珰
保卫团所,住户被抢劫一空,学校被焚毁。随后,又在尖山子和铁西克什克地方作案。
五、劫杀县知事
民国15年(1926年)3月7日,林甸县知事柳尊五带马弁及征收局长一行3 人,乘车赴省解款
并领取枪支,携款江钱452万吊(裹在行李之中),拟买枪100支,子弹2000粒。下午2 时行抵龙
江界小林子地方,遇“东洋”、“越山”、“云龙”等股匪60余名。突由店内闯出,开枪射击,
柳知事同马弁中弹殒命。征收局长关福荫被俘,所带之江钱被匪全部掠去。
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县境内土匪纷纷远飏或销声匿迹,土匪武装不复存在。
1945年,“八·一五”日本投降,祖国光复。当伪政权宣布解散后,土匪四起,扰乱城乡,
人民不得安宁。大、小股匪有30余伙,土匪1600余名,其中著名的绺子有:东山、局红,北霸
天,登山好、好友、四海、九江龙、新中华、双林、青山好、三江龙、占山、金龙、保国、七
点、靠天、九好、中侠、三省、双山、立国、七省、长江好、文君、青林、四平、花蝴蝶。
其中,以“新中华”绺子人数为最多,约近200 名,但枪支较少。“局红”绺子有土匪40
名,枪34支,并有轻机枪1架,小炮1门。其余各绺子只有十几人或三、四十人,武器都很差,
不少是拿棒子、拿洋叉、扛扎枪的。
土匪,对林甸历史的发展有着极大破坏和阻碍作用。农忙之季,怵于土匪绑票抓马,不敢
引犁,有误耕抛田之苦,秋收时弃禾在野之惨。“九·一八”“八·一五”两次事变,一些边
远村屯,屡遭匪类骚扰,支撑不住,户逃田荒。如大帅窝棚、史家地房子,翟家地房子等,只
剩废墟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