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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四编 教育

编下序


解放前的林甸县教育事业发展缓慢。解放后,虽有较大发展,但与其它各项事业相比较,
还远没引起人们足够地重视。

光绪32年(1906年),安达厅曾在珰


居民不以读书为重,入学后,只读一、二年书后便不再上学。

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民国3年(1914年)秋,林甸县设治局丈拨毛荒3000垧(在今学田大
队),做为学款来源。民国4年(1915年)7月,开始征收义务教育捐(每垧征收大洋3分)。8月,
林甸设治局在城东门外旧有驿站官房设立第一初级小学,将四乡私塾学生31名拨入该校读书,
称第一国民学校。珰



随着全县人口的增多, 农、工、商事业的发展,学校教育事业也随之发展,到民国 19年
(1930年),全县官立小学已发展到15所。其中包括初、高两级小学校2所,私立小学2所。由于
教育经费多被县公署财政部门挪用或放贷于商户生息,致使学校教育无甚发展,大部分农村多
聘请塾师办私塾。

伪满洲国成立后,学校设立仍如民国时期。伪康德5 年(1938年)初,将县内初级小学改为
民国学校,将高级小学改为优级学校,各地私塾亦有发展。到康德12年(1945年)时,林甸县共
有小学29所,国民高等学校1所,学生3500人。当时,全县有教职员工110余人。

1946年林甸县解放后,人民政府本着“维持原有学校,逐步进行改造”的方针,全县的教
育事业有了一定发展。1947年,有小学75所,学生4557名。年底,全县进行土地改革,中、小
学校教师则进行“洗澡”(即坦白政治历史问题),这一运动造成多数教师伤亡或出走。加之涝
灾严重,学校数锐减,中学也在1948年春停办。到1950年,学校教育开始好转,全县的小学发
展到88所,并有初中班1个。同时,各区冬学、扫盲班、民校也都办起来了。

1958年,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校方针,民办小学、农业中学,在农村大为发展。同时,还
办了农业大学、简易师范学校各1 所。全县各校开展了勤工俭学,先后办起工厂53个,学农基
地3375亩。1961年后,教育事业通过调整,小学合并成151所,中学2所。农业大学停办。1962
年,简易师范学校也停办。1969年,在“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的口号影响下,学校
教育制度、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冲击。小学6年制改为5年制,农村小学全下放给大队管理,实行
民办公助;中学三、三制(初中3年,高中3年)改为二、二制(初中2年,高中2年)。城内中学合
并,施行“九年一贯制”。小学不经考试,即可升入中学。校内各学科也取消考试,拿着《毛
主席语录》入学,带着《毛主席语录》毕业。然后,“上山下乡”。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政府对学校的网点布局、教师队伍又进行了调整。到
1985年全县小学140所,有1096个班,学生36436人,教职工1605人。普通中学15所,农职中学
5所,劳动技工学校1所,聋哑学校1所。此外,职工、农民业余教育也有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