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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特殊教育

第六节 特殊教育





县政府民政科于1956年5月,借用文化馆5间厢房,办了聋哑班。从全县各乡招来17名聋哑
学生,配5 名教师,对聋哑学生施行免费教育,并享受5—9元助学金待遇。1960年正式成立聋
哑学校。1963年民政科将聋哑学校移交给文教科管理。1966年秋,学校又搬到酒厂后面,新建
7间土平房。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聋哑学校停办。

1977年,聋哑学校又重新成立,配7名教员,在实验小学后院新建 300平方米砖房。翌年5
月正式开课,有两个班级,32名学生,教职工20人。

1981年,学校增加到4个班级,学生43名。1985年,聋哑学校增到5个班,学生65名,教职
工22名。同时还成立木工厂,打制各种学生桌、凳、门、窗、家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