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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化馆

第一章 文化事业

第一节 文化馆





1946年,在北大街路东(现文化馆所在处),设立林甸县民众教育馆,工作人员2人。当时,
馆内设有书报阅览室,另外设有识字班。1947年,并代销图书。1949年,将民众教育馆改为文
化馆,并将代销图书业务移交给新华书店,主要负责群众文艺活动和阅读。同时,负责组织干
部、职工、市民文化学习。1951年,在五区(今三合乡)开始设立文化站,指导该区文化活动。
其后,东兴区也建立起文化站。1953年,干部、职工的文化学习由工会负责。馆内又增加广播
工作。1955年,广播组分出。文化馆主要任务是宣传与前党的方针政策和本县形势,普及科学、
文化和卫生知识;组织与辅导群众业余文化活动,组织民间艺人,挖掘艺术遗产等项工作。

1981年,馆内设有文艺创作辅导组、美术摄影组。同时,增建了1处曲艺厅,占地面积160
平方米,用于曲艺辅导或演出。现在,馆里有彩色电视机1台,录音机2台,各种乐器20余种,
表演服装40余套。农村各公社也于1979年先后建立文化站,指导农村民间文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