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科技管理

第一节 科技管理





1956年,县委设立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发展工、农、医、文教知识分子为会员,广泛宣传
科学知识和科学成就,并组织能工巧匠,改进生产工具。1959年 3月,县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
会,与科协合署办公,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农业和农具两个研
究所。先后建立了农学、医学和畜牧兽医 3个专业协会。开展技术讨论。1960年,在红旗公社
黄花岗大队建立1个综合科学研究所,配管理人员2人,技术人员4人(农业、林业、畜牧、农机
各1人),工人 2人。主要任务是承担农、林、畜的科研项目、科学实验与总结。同时,县内务
工厂、农林牧场都建立科研小组,开展科研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科技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大量科技资料被烧毁,一大批科研仪
器被毁坏,绝大部分科技人员改了行。

1970年3月,恢复了科学管理机构,设立科技科。下设有标准计量管理所。1975年6月,改
科技科为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编制7人。在科委内又设有地震办、沼气办。1978年,
又设立了科技情报资料室。每年不定期出版《林甸科技》3——4期。与全国 260个单位建立了
情报资料交流关系。全县有24个单位建立了情报网点和资料室,设专职或兼职情报员64人。另
外,在农业科、农机科设有农业研究所和农具研究所。

全县有“双革”小组87个,参加人员达1435人。有1个公社建立了农科站,有5个大队建立
了科研室,有654个生产队建立了科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