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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科技队伍

第三节 科技队伍





林甸县于1979年,经嫩江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任命工程师1人,农艺师1人。1980年,经嫩江
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又任命工程师级科技人员 36名。到目前为止,本县共有科学技术人员886人。
其中,卫生系统372人(主治医师36人,医师78人,医士250人);文教系统152 人,自然科学技
术人员362人,其中,工程师级66人(工程师34人,农艺师15人,农经师 4人,畜牧兽医师11人,
技师2人)。助理工程师级109人(助理工程师76人,助理农艺师9人,助理农经师2人,助理畜牧
兽医师15人,技师7人)。技术员级1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