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第二节 学校体育
林甸县解放后,学校体育设备简陋,教学上无统一要求。不分年级均以队列、徒手操为主,
或间教以游戏、跑、跳和篮排球等基本活动。
1953年后,中、小学校则设专职体育教师,增设体育设备,教学内容、方法都有很大改进。
1955年,开始在中学试行“劳卫制”(劳动卫国制度),教学上,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
锻炼。1958年,学校师生编成民兵组织,参加军事训练。1963年,镇内各学校都建立田径队、
篮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1975年在全县中、小学推行国务院颁发的《体育锻炼标准》,在
训练中增加军事项目,学生达标率逐年增加。1979年后,学校放弃这一活动。1982年颁布《国
家体育锻炼标准》以来,根据1984年全县各级学校的统计,重点高中平均达标率 76%,初中平
均达标率64%,小学高段平均达标率71%,小学低段平均达标率57%。